新规实施,轮胎企业触犯可罚百万
1月10日,中国开始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这个管理办法细化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增加法律责任一章。这两点可能对轮胎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不仅仅是一纸证书
据了解,新版的排污许可证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张证书。与证书一同下发的还有厚达几十页到上百页的副本。副本内容包括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以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根据试行的管理办法,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其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以赛轮金宇为例,这家轮胎制造商虽然总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但在辽宁省沈阳市建有轮胎工厂。按照规定,赛轮金宇沈阳工厂的排污许可证,由沈阳环保部门负责。关于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管理办法》强调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确定许可排放浓度。轮胎制造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越过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一红线。超过了这个许可排放量,企业就会被依据大气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按照超总量排污进行处罚。
此外,在重污染天气等情况下,因为与平常的环境容量不同,一些生产型企业虽然没有超标排放,但是也可能被要求限产、减产,乃至停产。
最高可罚百万元
试行管理办法强调,排污单位需要建立台账,记录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台账的保存期限要不少于3年。这就对生产企业整体排污情况有了一个追踪性。
2017年,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就因为污泥台账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被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予以行政处罚。有分析者认为,建立台账对排污企业要求极高。排污单位在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果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这些企业可能会面临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以及高额罚款的处罚。据了解,罚款幅度在10万元-100万元之间。处罚原因包括排放超标,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等。2017年环保处罚案例显示,轮胎企业存在偷排、悄悄开工、台账记录不完整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在未来影响到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进而影响生产。
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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